• 周四. 2月 26th, 2026

宝山区公共租赁(宝山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admin

2月 1, 2024

本文内容以关键词宝山区公共租赁为核心展开讲解,通过阅读本文你将充分了解关于宝山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房有哪些、宝山区公租房中心、上海宝山公共租赁房网址、宝山区租赁房运作、上海宝山区租赁信息的相关问题。

文章目录

  1. 宝山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2. 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房有哪些
  3. 宝山区公租房中心
  4. 上海宝山公共租赁房网址
  5. 宝山区租赁房运作
  6. 上海宝山区租赁信息

宝山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租房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信息,请注意查询。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房有哪些

浦东新区等12个区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申请杨浦新江湾尚景园、徐汇华泾馨宁公寓、馨逸公寓、普陀馨越公寓、闵行晶华坊等5处市筹公租房;徐汇等10个区已启动区筹公租房项目,市民可向相关区受理机构咨询。

据了解,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在本市浦东新区、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黄浦区、静安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等12个区符合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条件的家庭及单身人士可前往相关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办理。

宝山区公租房中心

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本区租赁型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和规范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制订的的通知》(沪府发〔2010〕3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或投资,由专业机构采用市场机制运营,根据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面向本区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供应的保障性住房,用于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第三条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管理规范、生活便利”的原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有条件配租、有期限承租和有偿居住。

第四条 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住房保障机构”)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行政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本区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对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并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区运营机构”)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筹措、供应和租赁管理。

第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可以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收购或在市场上长期租赁、政府存量房源资产注入、公廉并轨房源转换等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并按规定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

第二章 申请与审核

第六条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主体是单位或个人(包括单身、家庭,下同)。

(一)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设立在本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

2.单位员工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3.单位员工与该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金;

4.租金由单位直接支付或单位提供担保后由员工直接支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优先申请:

1.对本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体育、科研等机构;

2.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政府重点扶持的信息服务业、邮轮及旅游业、文化创意企业、专业服务业、现代商贸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企业;

3.其他经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情况。

优先申请的单位需提供单位所在地街镇、园区或区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含1年),且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三)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或单位员工及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2.未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3.本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 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委托区运营机构和街道(镇)住房保障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实施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

第八条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本市住房情况申报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授权区住房保障机构和受理机构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二)有效身份证明;

(三)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及相关年限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工作、社会保险缴费的证明;

(六)住房情况证明;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单位申请的还需提供本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纳税证明、开户银行账号。

第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个人和通过单位申请入住的员工及其家庭成员,不得同时申请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必须待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审核完成后,若未通过,方可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廉租住房等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

第十条 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受理窗口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受理窗口应当退还申请材料,并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受理后,受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对并可以向申请人征询相关情况及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材料收齐后由受理机构提交区住房保障机构核查。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对复审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上海宝山公共租赁房网址

  1、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14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人均承租面积16至19平方米,补9元/平方米;19至22平方米,补8元/平方米;22至24平方米,补7元/平方米。人均承租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6元。

  2、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金标准14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面积后计发。

  (2)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金标准9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面积后计发。

  (3)补贴暂时存放在其个人账户上,实行专户管理。

上海廉租房租金配租补贴标准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45号),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租金补贴标准。具体补贴如下:

  1、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长宁、虹口、杨浦、普陀、浦东新区八个区为125元;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青浦5个区为95元;金山、奉贤、崇明三个区为65元。

  2、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70%实施补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普陀、长宁、虹口、杨浦、浦东新区八个区为90元;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青浦五个区为70元;金山、奉贤、崇明三个区为50元。

  3、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40%实施补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静安、黄浦、长宁、徐汇、普陀、杨浦、虹口、浦东新区8个区为50元;闵行、嘉定、松江、宝山、青浦5个区为40元;金山、奉贤、崇明3个区为30元。

  4、一人与二人家庭的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在前述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二十。

  5、租金配租家庭的家庭最低保障面积调整为居住面积15平方米。

廉租房和公租房有什么不同?

  一、含义不同

  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二、表现形式不同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三、申请对象不同

  1、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

  2、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公租房的租赁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也就是所谓“夹心阶层”,大都是是不受区域限制的。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四、收入限制标准不同

  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

  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五、交纳的租金不同

  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六、其他区别:

  廉租房实行集收入困难和居住困难为一体的双困准入机制。

  公租房只租不售,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总年限不超过5年。

  公租房的投资主体是政府,但也欢迎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租房。

宝山区租赁房运作

宝山区学区房出租房客要办居住证,他的学龄孩子不会占用学区房名额的。目前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读书的。居住证和户籍所在地是两回事,孩子还要到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以不会占用学区内名额的。

上海宝山区租赁信息

1. 宝山区的房子租金相对于上海市其他区域来说较为便宜。2. 这是因为宝山区相对于其他区域来说,发展程度较为滞后,人口密度较低,房源相对较多,所以租金相对较低。3. 如果你想在宝山区租到更便宜的房子,可以选择一些偏远的地方,或者选择一些老旧的小区,但需要注意安全问题。同时,可以多关注一些租房信息平台,比如58同城、赶集网等,以获取更多的租房信息和优惠。

admin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